苹果已向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普通法院提起上诉。苹果正就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依据《数字市场法案》(DMA)作出的一项指令提出质疑。该指令具体规定了苹果需如何使其 iOS 操作系统与竞争对手科技公司的产品兼容。为遏制大型科技公司的市场力量,欧盟制定了互操作性规则。欧盟委员会去年 3 月告知苹果,其认为苹果应采取措施,使其 iOS 设备与竞争对手的产品(从应用程序到耳机、虚拟现实头显等)更兼容,以遵守上述规则。这意味着,苹果需向软件开发商和设备制造商开放其操作系统中通(17.18, -0.42, -2.39%)常仅供自家产品使用的某些部分,例如允许部分通知显示在竞争对手公司的可穿戴技术设备上。苹果公司发言人周一声称,欧盟的互操作性要求 “存在严重缺陷”,并补充道,欧盟委员会的指令迫使苹果与竞争对手分享敏感信息,给欧洲用户带来安全风险。该发言人表示:“在苹果,我们将技术设计为能无缝协同工作,这样才能为用户带来他们喜爱且期待的独特产品体验。欧盟的互操作性要求威胁到了这一基础,同时还催生了一个不合理、成本高昂且抑制创新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