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编号:第19/2023/QH15号)获准通过,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新规,电商平台不得屏蔽或删除消费者评价。该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设立、经营、提供数字平台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a) 强迫或阻止消费者注册使用或者使用其他中介数字平台作为使用服务的强制条件;b) 在不公开选择标准的情况下,通过在数字平台上开展业务的组织和个人中优先选择商品和服务,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c) 采取措施屏蔽或虚假展示消费者对在数字平台上开展业务的商品、服务、组织和个人的反馈和评价结果,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社会道德的除外;d)采取措施阻止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组织登记、运行、评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