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菲律宾媒体消息,该国国税局(BIR)提议对在线平台向卖家支付的收入征收可抵扣的预扣税。BIR 在周四的一份咨询报告中表示:“随着通过在线平台的设施进行的在线销售交易的激增,BIR 有必要利用这一机会,确定那些有义务申报从这些交易中获得收入的商品和服务的卖家。”为获得这些信息,BIR 表示,应对这些在线平台向卖家的汇款总额征收可抵扣的预扣税。BIR 提议修订第 2-98 号收入条例,其中不包括在线平台的收入支付。根据草案规定,BIR 将对在线平台向卖家汇款总额的一半征收1%的可抵免预扣税。这包括电商平台、食品配送、住宿、旅行或交通、支付或汇款(如电子钱包)和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