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安全生产检查组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反馈检查发现问题时指出:深圳港7个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设施设备未按照要求通过验收或备案而投入使用,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照《广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决定对该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堆场:
1.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3E、13F堆场
2.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C堆场
3.安迅捷集装箱码头(深圳)有限公司 8B堆场
4.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03E堆场
5.深圳妈湾港务有限公司 22H堆场
6.深圳大铲湾现代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H01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