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贸易救济委员会10月14日发布第2026/147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门窗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自10月15日起以保证金形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各出口商税率差异显著:深圳市中盈建科控股0%(未被认定倾销)、佛山市澳美家门窗5.3%、广东科腾新材12.1%、中山市博路德幕墙24.4%、其他应诉出口商24.4%、广东省远江幕墙34.8%、珠海翼鹏科技51.6%、不合作及其他出口商70.4%+2.9%反补贴合计73.3%。涉案产品为铝制门窗(含框架、面板、窗扇,可带或不带玻璃),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610.10.00.12,排除幕墙产品。调查期内澳大利亚铝门窗市场规模约28亿澳元,中国产品占19%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