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发布第342/2025号法令,细化《广告法》中网络广告相关规定,自2026年2月15日起施行。法令明确,非固定区域广告(即在网页或应用界面中非固定位置、遮挡主内容的广告)不得设置无法关闭的静态图像;动态或视频广告最长关闭等待时间为5秒。此类广告须提供清晰、易识别的关闭按钮,用户仅需一次点击即可关闭,且不得使用误导性图标。平台须设置举报入口,引导用户报告违规内容,并提供拒看或屏蔽选项。广告主、服务商、发布方及分发方须在文化、体育和旅游部或相关部门通知后24小时内删除违法广告。电信与互联网企业也须在24小时内配合阻断非法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