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税务局副局长Đặng Ngọc Minh公布的数据,越南将针对119家外资集团及4家本土集团实施全球最低税率制度,预计补缴企业所得税总额约12.6万亿越南盾。此项税收依据第236/2025/NĐ‑CP号法令,自2025年10月15日生效,适用于2024会计年度中母公司连续四个财年中有两年合并营收达到或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集团。新规设有多项过渡与优惠条款,如首年适用时可列计递延税项资产,集团成员国不超过6个且境外有形资产总额低于5000万欧元时可享受零补税额度,2024–2026年过渡期间主动纠错企业可免行政罚款。税务局强调,新机制将助力越南保留应得税源以支持基建、教育等重点领域,推动外资从“量”向“质”转型,并缩小跨国企业与本土企业间的税收优惠差距,营造更公平市场环境。为促进政策落地,外国投资企业协会已联合税务机关开展多场研讨会,向企业解读新税制及国际会计准则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