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对原产于中国和阿塞拜疆铝带(俄语:алюминиевая лента)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披露(参见第2026/478/AD28R2号公告),若取消中国和阿塞拜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倾销及该倾销对欧亚经济联盟相关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建议维持2020年第115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13.14%、阿塞拜疆税率为16.18%。本案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606 11 910 0、7606 12 200 3、7606 12 200 8、7606 12 920 3和7606 12 920 8项下的产品。